一 目 的
为了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能有效的识别产品及其检验状态,并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能确保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进行追溯。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从采购物品入厂到成品交付的全过程,以及交付后的产品标识、检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三 职 责
1品管部负责本厂产品标识、检验状态标识的统一管理。
2各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各个工序的产品及其检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3物流部负责对进厂原、辅材料及各种物资进行标识和控制。
4业务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产品进行标识及控制。
5设备科负责对设备和监视测量装置进行标识及控制。
四 工作程序
1 原 材 料 标 识:物流部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标识和登记。
2 原材料状态标识:物流部对进厂的原材料按产品类别分类存放,负责对其进行验证,品管部负责监督,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 中间产品的标识:生产各个工序严格按本工序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标识卡。
4 成 品检验标识:品管部质检员对成品依据相关标准及顾客要求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作出合格或不合格标识,合格的开合格证,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待检的产品由车间挂‘待检标识卡’。
5 标识保护和管理:
5.1 产品标识的‘设计、备案、发放’由品管部统一管理,使用部门按实际需要印刷使用。
5.2 品管部对所发放的标识进行登记。
5.3 凡使用标识的部门定期核查标识的使用情况,查其有无不用、损坏或放置不正确等情况。
5.4 当产品有要求时,应对进货、印前、印中、印后及成品检验各个环节进行详细标识,并且每道工序只能使用唯一性的标识。 |